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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体育运动中的一切变化实现的是_体育运动改变身体健康状态的因素是促进

tamoadmin 2024-08-22
1.名词解释 运动2.体育有哪些功能?3.哪位高人有奥林匹克宪章全文,浏览和下载都可以运动yùn dòng (sport) 1. 一种涉及体力和技巧的由一套规则

1.名词解释 运动

2.体育有哪些功能?

3.哪位高人有奥林匹克宪章全文,浏览和下载都可以

促使体育运动中的一切变化实现的是_体育运动改变身体健康状态的因素是促进

运动yùn dòng (sport) 1. 一种涉及体力和技巧的由一套规则或习惯所约束的活动,通常具有竞争性 2. 为求达到某种目的而奔走钻营运动快乐 3. 张罗;准备 4. 心里还想,等有些钱钞到手,好去运动。——《二刻拍案惊奇》 5. 鼓动 6. 我自回国之后,原想去运动,做一番事业。——《负曝闲谈》 编辑本段造句举例 1. 运行转动 2. 因天时而行罚,顺阴阳而运动。——《新语》 3. 运用 4. 夫宰相运动枢极。——《后汉书》 5. 物体位置不断改变的现象 6. 直线运动 7. 可促进身体健康的身体活动 8. 排球运动 9. 向群众公开宣扬某种思想、见解、主义的群众活动 10. 护路运动 编辑本段 标志物质存在状态的哲学范畴,指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是物质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运动具守恒性,即运动既不能被创造又不能被消灭,其具体形式则是多样的并且互相转化,在转化中运动总量不变。辩证唯物主义主张从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中理解运动,既承认运动具有绝对性又承认事物具有相对静止的状态。人类对于运动的理解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大都承认事物的运动。近代机械唯物主义者把运动理解为机械运动,几乎所有的唯心主义者认为运动可以脱离物质而存在。 编辑本段生活中 体育运动是人们遵循人体的生长发育规律和身体的活动规律,通过身体锻炼、技术、训练、竞技比赛等方式达到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文化生活为目的的社会活动。可以保持健康 ,提升免疫能力。 编辑本段物理学 从物理本质上,到目前为止,对运动的最本质解释在“博宇十论”中。 跳出人的思维看,运动可以被解释为频率的变化,而在人仅表现为对于光频率感应。 1、旧经典力学的表象定义为:运动是运动物体空间位置的变化。 2、能量学的表象定义为:运动是主体物质与前进方向的相邻物质间相互交换位置的行为和现象。这种与前进方向的相邻物质之间的位置交换会受到前面方向上的物质的阻力作用。 当前面物质相互间的结合力很小时(或者被交换的对象与运动的主体之间的质量或者质量密度相比)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时,那么这种物质间交换位置所带来的阻力就可以忽略不计,否则,这种与前进方向物质间的交换位置所带来的阻力则是不可忽略的。当物体完全处于绝对真空状态时,那么物体在绝对真空状态下的运动就成为无阻力运动,因为这时在它的前进方向上已不存在阻碍它的任何物质,这就是经典力学中所言的运动的定义的实质,是在绝对真空条件下的纯粹的位置变化现象。 而当没有物质之间的交换位置的阻力的作用时,运动主体也就不会受到前进方向的物质的阻挡,此时的运动主体才是真正的无阻力运动。所以,经典力学对运动的定义只适合于绝对真空状态下的运动情况,不适合于在非真空状态下的情况。所以,在客观实际中,世界中的运动又必然存在和分为有阻力运动与无阻力运动。因此,经典力学对运动的定义不具备一般意义! 3、能量学的本质定义为:运动的本质是运动主体的能量的活动现象。具体地说就是运动主体所具有的能元的数量的得失变化。这个定义包含了有阻力运动与无阻力运动。 能量活动是指运动主体的能量的得失,也就是能量元的转移或者转化活动。 同时,我们还不难看出,物体运动的过程就是能量的活动过程。比如,一辆汽车从甲地运动到乙地的过程中,汽车的发动机从启动运转到停止,发动机能量的活动伴随着运动过程的开始到运动过程的结束而结束。这就说明主体的运动过程实际也就是能量的活动过程,两者是同步同时进行的,没有先后之别,不论什么原因能量活动总是在进行,直到运动过程的结束。 编辑本段生理学 生命在于运动,运动是我们维持生命、完成任务、改造客观世界的基础。各种生命运动、行为活动时时刻刻都在进行,一刻都没有停止过,但我们的大脑并没有时时刻刻都在关注、指挥所有运动,而是在运动进行的同时,主要从事各种学习、思维活动,将正在进行的运动置于脑后,大脑不是具体控制运动的器官,控制、指挥运动的器官主要是纹状体。 丘脑、大脑额叶、纹状体、小脑都与运动有关,各自分工合作,共同完成运动的意向、、指挥、控制和执行。丘脑主要合成发放丘觉产生各种运动意识;大脑根据视听等传入信息分析产出样本,这个样本是关于我们应该进行什么样的运动,是完成任务、达到目的的运动意向;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的样本是控制运动的程序、指令,纹状体、小脑是运动的具体控制、指挥者。运动的执行是由肢体(如头、手、脚)或效应器来完成的。 丘脑是合成发放丘觉的器官,是“我”的本体器官,大脑联络区是丘觉的活动场所,意识在大脑联络区得以实现。大脑、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的运动样本激活丘脑,丘脑根据运动样本合成觉,并发放到大脑联络区,使大脑产生对运动的觉知,也就产生了运动意向,运动意向是意识的一种。运动意识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大脑的运动意向,一类是来自纹状体、小脑的运动前感觉,一类是来自感觉神经元的运动后感觉。 大脑的主要功能就是分析产出样本,大脑额叶是最为高级和重要的器官,包括联络区、运动前区和运动区,大脑额叶、顶枕颞联络区是意识活动的主要区域,可以根据外界环境的需要产生运动意向,明确运动的方向或行为方式,大脑不是运动的具体控制、指挥者,不对运动的程序、指令进行分析,而是交给纹状体、小脑完成,使我们能够集中精力进行各种思维活动。大脑额叶运动区掌管着运动指令、程序的最后发放,运动区将运动程序、指令发放出去即产生运动,运动区服从于联络区,服从于意识,意识可以随时中止运动程序、指令的发放,从而停止运动。 纹状体是运动控制、指挥的主要器官,是运动的具体控制、指挥者。纹状体分析产出的运动样本是控制、指挥运动的程序、指令,运动样本的分析产出服从于运动意向,当大脑联络区产生运动意向后,纹状体、小脑根据运动意向分析产出运动样本。小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可能参与了意识、感受、运动等多方面的活动,在运动过程中分析产出运动需要的参数,控制运动的细节,对于运动的准确度、精确度起作用。 当我们与外界事物接触时,需要取合适的行为活动去正确应对,大脑分析产出合乎实际需要的样本,产生运动意向和调动纹状体、小脑控制、指挥运动。大脑根据传入的视听信息分析产出样本,这个样本有两个传出路径,第一条路径是通过联络纤维激活丘脑背内侧核、丘脑枕,丘脑背内侧核、枕合成发放运动丘觉进入意识,是进行运动的意向;另一条路径是通过投射纤维激活纹状体、小脑,纹状体、小脑根据运动意向分析产出运动样本。 纹状体、小脑的主要功能是分析产出运动样本,这个运动样本的传出路径有三个步骤,通过三个步骤的接力,完成运动的控制、指挥和执行。第一步,纹状体、小脑有传出纤维到丘脑腹前核、腹外侧核,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的运动样本通过传出纤维激活丘脑腹前核、腹外侧核的丘觉,再经过丘脑间的纤维联系进入丘脑背内侧核,通过丘脑背内侧核发放到大脑额叶联络区进入意识,大脑联络区是各种意识汇集的场所,这些运动样本在进入意识前还没有执行,只是告诉大脑即将进行的运动,在运动开始前使大脑知道即将进行的运动,大脑可以在运动开始之前随时中止运动,也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环境变化随时调整运动意向,使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新的运动样本,从而达到调整运动的目的;第二步,丘脑腹前核、腹外侧核的传出纤维到大脑运动区、运动前区,丘脑腹前核、腹外侧核通过传出纤维将运动样本传递到大脑运动区、运动前区;第三步,大脑运动区通过锥体束联系低级运动神经元,运动样本通过锥体束发放到运动神经元,控制、指挥运动的进行,运动前区、运动区受额叶联络区的支配,运动样本的最后发放服从于额叶联络区的意识。 当运动产生后,通过感觉神经元,将运动产生的感觉传入大脑,大脑对运动的执行、完成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形成一个完整的环路。我们可以根据运动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运动的继续或调整。 大脑分析产出的样本与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的运动样本是不同的,大脑分析产出的样本主要是激活丘觉产生运动意向,是大脑额叶、顶枕颞叶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行为目的、需要完成的任务分析产出的,不能控制、指挥运动。控制、指挥运动的运动样本是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的,一方面要激活丘脑腹前核、腹外侧核进入意识,另一方面又是控制、指挥运动的程序、指令。大脑中与运动有关的意识有三个,即运动意向、运动前感觉、运动后感觉。运动意向是需要进行的运动意识,是大脑根据外界环境分析产出的;运动前感觉是即将进行的运动意识,是纹状体、小脑分析产出的运动样本激活丘觉产生的;运动后感觉是运动的效果感觉,是感觉神经元激活丘觉产生的。 纹状体根据运动模型分析产出运动样本,运动模型是通过多次的运动学习、练习形成的。人出生后,没有任何运动技能,在与各种客观事物的不断接触中,在各种动作的不断试探、练习过程中,逐步形成固定的运动模式,建立运动模型,运动模型在本质上仍然是运动样本,只不过这个运动样本是存储在纹状体中。在运动的学习、动作的练习过程中,纹状体一边不断的分析产出运动样本,控制、指挥运动,一边不断的将运动样本存储起来,经过多次反复形成运动模型,是下一次分析运动样本的参照依据。当在纹状体中建立了运动模型,运动可以按照已有的模型自动进行,不需要大脑具体参与,能够脱离意识自动完成,我们常说的习惯以及各种操作技能都是如此。 编辑本段社会学 指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活动。如:革命运动;文化运动;五四运动;技术革新运动;妇女解放运动;三反五反运动;运动等等。 编辑本段运动注意 剧烈运动后应当注意 一、不宜立即休息。剧烈运动时人的心跳加快,肌肉、毛细血管扩张,血液流动加快,同时肌肉有节律性地收缩会挤压小静脉,促使血液很快地流回心脏。此时如立即停下来休息,肌肉的节律性收缩也会停止,原先流进肌肉的大量血液就不能通过肌肉收缩流回心脏,造成血压降低,出现脑部暂时性缺血,引发心慌气短、头晕眼花、面色苍白甚至休克昏倒等症状。所以,剧烈运动后要继续做一些小运动量的动作,呼吸和心跳基本正常后再停下来休息。 二、不宜马上洗浴。剧烈运动后人体为保持体温的恒定,皮肤表面血管扩张,汗孔开大,排汗增多,以方便散热,此时如洗浴冷水浴会因突然刺激血管立即收缩,血液循环阻力加大,心肺负担加大,同时机体抵抗力降低,人就容易生病,而如洗热水澡则会继续增加皮肤内的血液流量,血液过多地流进肌肉和皮肤中,导致心脏和大脑供血不足,轻者头昏眼花,重者虚脱休克,还容易诱发其他慢病。所以,剧烈运动后一定要休息一会再洗浴。 三、不宜暴饮。剧烈运动后口渴时,有的人就暴饮开水或其他饮料,这会加重胃肠负担,使胃液受到稀释,既降低胃液的杀菌作用,又妨碍对食物的消化。而喝水速度太快也会使血容量增加过快,突然加重心脏的负担,引起体内钾、钠等电解质发生一时性紊乱,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心闷腹胀等,故运动后不可过量过快饮水,更不可饮喝冷饮,否则会影响体温的散发,引起感冒、腹痛或其他疾病。 四、不宜大量吃糖。有的人在剧烈运动后觉得吃些甜食或糖水很舒服,就以为运动后多吃甜食有好处,其实运动后过多吃甜食会使体内的维生素B1大量被消耗,人就会感到倦怠、食欲不振等,影响体力的恢复。因此,剧烈运动后最好多吃一些含维生素B1的食品如蔬菜、肝、蛋等,如你运动后爱吃甜食则更应多吃蔬菜等食品。 五、不宜马上饮酒。剧烈运动后人的身体机能会处于高水平的状态,此时喝酒会使身体更快地吸收酒精成分而进入血液,对肝、胃等器官的危害就会比平时更甚。长期如此可引发脂肪肝、肝硬化、胃炎、胃溃疡、痴呆症等等疾病。运动后就是渴啤酒也不好,它会使血液中的尿酸急剧增加,使关节受到很大的刺激,引发炎症,造成痛风等。 六、不宜马上吸烟。运动后吸烟因人体新陈代谢加快,体内各器官处于高水平工作状态,而使烟雾大量进入体内,还会因运动后的机体需要大量氧气又得不到满足而更易受一氧化碳、尼古丁等物质的危害,此时吸烟比平时对你的危害更大,同时氧气吸收不畅还影响机体运动后的恢复过程,人更易感到疲劳。

名词解释 运动

孔德罡

不管承不承认,搭着桌面游戏的流行风潮一度蔓延整个网络,促使全国上下桌游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早在疫情之前就已经发展出线上游戏模式的“狼人杀”,已经不复当年的盛况了。当初成为网络爆款的游戏综艺节目尽管还在办,但在大众传媒范畴内已逐渐淡出,“狼人杀”作为一款桌面游戏,逐渐开始回到小众的位置上。这款历史悠久的聚会游戏,随着电子竞技主播的广泛参与和综艺推广,以线上的形式开始走向规范化;然而它在正式成为一门“竞技”游戏项目之后,反而以更快的速度走向沉寂和衰亡——网络的流行、线下桌游店的开设和线上模式的运营,并没有让这个游戏最终以规模化、常态化的态势发展下去。作为近年来走上正规竞技道路的电子竞技、桌面游戏中的佼佼者,“狼人杀”的火爆与沉寂宛若一个后现代时期的缩影:绚烂、震颤和转瞬即逝,在迅速被建构出一套规则和结构后,立刻遭遇解构,由此作为一项竞技项目,短暂的生命力无法被延续。

将“狼人杀”培养和打造成一款竞技游戏项目的资本和推手的动机,毫无疑问在于认为“狼人杀”是一门具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和逻辑的“逻辑游戏”。这个判断先入为主,似乎是先验的:作为“狼人杀”前身的“游戏”等一些聚会派对游戏的核心玩法显然并非是“逻辑”和规则,而是参与者的情绪和心理的控制能力,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最古老的聚会游戏“真心话大冒险”,考验的是参与者“说谎”和直面自己内心想法的能力。

那么,为何“狼人杀”会被放置在“竞技游戏”的地位上开启其大众流行之路?“狼人杀”究竟生成了何种“逻辑”和结构,这种“逻辑”和结构能够经受住参与者和时间的考验吗?资本推手将以“情动”为核心的聚会游戏,转化为以逻辑推演为核心的竞技游戏的行径,仿佛又提醒着我们这个时代无处不在的“神话学”——我们仿佛可以在“狼人杀”的鼎盛和衰落中,看到独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科学主义神话的诞生与破灭。

游戏设计的基本建构:一种叙事嫁接

脱胎于以警察、杀手、平民为主要角色的“游戏”的“狼人杀”,按照桌面游戏或者电子游戏的术语来说,最早属于“游戏”的“扩展包”或者“DLC”(可下载扩展内容),属于对正主作品的“同人”演绎,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角色设置上鲜明的平行嫁接:杀手自然就是隐藏在平民之中,只在半夜变身的“狼人”,警察自然就是能够调查出狼人的“预言家”,广大平民依然是“平民”。然而,当以调查、破案、相互检举为基本叙事模式的“游戏”被转换为颇有魔幻色彩的“狼人杀”的时候,游戏设计的“嫁接”必须还要完成两个工作:一,对“狼人”这一魔幻色彩的身份进行对应的魔幻叙事建构;二,对本来非常日常的“夜间发生凶案,白天嫌疑人互相检举,警方调查凶手”的模式叙事的重新阐释。针对第一项工作,“狼人杀”开发出了更加复杂的魔幻角色系统:手握两瓶魔药,可以救人也可以毒死人的“女巫”;可以在被判处后开枪杀死一个人的“猎人”或“白狼王”;可以在半夜阻止狼人的“守卫”;可以让一对情侣同死共生的“丘比特”或“狼美人”,可以当面拆穿狼人身份的“骑士”等等——这些角色固然让“狼人杀”在叙事上更像一个“魔幻游戏”,但最根本的目的也其实就是接下来要提到的第二点:即转换“”叙事,适应全新的“猎巫”叙事节奏。

在“狼人杀”的叙事建构里,者是超自然的生物“狼人”,因此理论上是不会在白天露出犯罪破绽的,也因此,游戏去掉了成数量的“警察”的角色,去除了“游戏”的调查逻辑,只保留了可以看清身份的一名“预言家”,以及带领玩家白天进行民主讨论的“警长”——这里出现的最重要的转换,即是在“游戏”中理所应当会发生的调查嫌疑人、拷问嫌疑人,嫌疑人互相检举的“探案”模式,转换为白天村民召开民主公开的评议大会,互相剖白心迹,由村民公审出“狼人”的“猎巫模式”。

“狼人杀”游戏设计中最根本的叙事嫁接,即是这种从“嫌疑人排查”到“猎巫公审大会”的叙事模式转换——在结构的叙事范式里,参与者首要的目标是“找到凶手”,然而在猎巫公审大会的模式里,参与者首要的目标首先是“排除嫌疑,剖明心迹”,争取公众信任。也就是说,理论上其实“狼人杀”相较于“游戏”,反而是在扩展游戏注重情绪、心理和口才的一面,并没有对“游戏”原有的基本规则与逻辑进行扩充。在“游戏”中,时常出现杀手面对铁一般的事实辩无可辩的局面,然而在“狼人杀”的世界里,哪怕逻辑已经指向必然的暴露,狼人们也有机会通过公开演说和煽动能力实现翻盘。实际上,相较于立足于当代叙事模式的“游戏”,“狼人杀”这个扩展包在叙事模式上反而是向更遥远的中世纪推进,其对村民白天民主评议、召开公审大会的刻画,严格遵守中世纪宗教氛围下的“猎巫”“宗教裁判”的范式——这种嫁接不仅不是指向规划化、体系化的现代性的,反而是指向情绪、心理和动机主导,模糊,玄妙甚至前现代的。

实际上,当“猎巫公审大会”的模式被奠定下来的时候,“狼人杀”一个基本的游戏规则“阵营合作”则可以被质疑:在自危的“猎巫”气氛之下,很难再考虑事实层面上的“阵营合作”——作为一个无辜受害、个人生存遭遇威胁,亟需自救的平民,到底有什么动机和驱动力选择去为“大局”考虑从而不惜牺牲自己?在每天白天的“民主评议会”上,剖明心迹,一心求生也许析场上局势,以大局为重,分析场上局面似乎更加符合玩家角色所具备的“人性”;同样,明明手握强大的超自然力量的“狼人”们,为何要一边付出自己的同类可能死去的代价,一边热心地参与人类自我组织的会议规则,甚至也时常为了团队的利益进行伪装和自我牺牲?“狼人杀”游戏得以进行的一大前提:“真相(胜负)比角色的存活重要”,其实在这一游戏叙事的嫁接中是不成立的。

当然玩家会觉得,这种元叙事层面的质疑没有意义,作为“游戏”更加有趣和复杂的“扩展包”,正是这一叙事转换所带来的对参与者语言能力,心理素质和情绪表达更高的要求,促使了“狼人杀”的流行和火爆:也就是说,“狼人杀”的设计保留了原作“游戏”最基本的逻辑和规则内核,并对游戏进行了大量指向玩家情感体验,扩展语言作用的改造,这一改造增强了“狼人杀”的社交和聚会属性,增强了人与人的交流和对话体验,使其脱颖而出成为广泛流行和火爆的桌面游戏翘楚——这一切都和“狼人杀”是不是一个“逻辑游戏”毫无关系:既然真相和胜负可以大于生死,那么逻辑和规则本也就小于情绪和言语。

那么,接下来把“狼人杀”建构为一种“逻辑游戏”就略显荒诞了。

游戏玩法的先验建构:“投机”成为“规则”和“霸权”

以线上为载体的网络“狼人杀”社群普遍存在对“新人”不太友好的情况。作为一个聚会桌面游戏,“狼人杀”本来不该对参与次数较少的新人有太多要求的,实际上尽管“狼人杀”相较于“游戏”增添了一些规则,但总体上还是通俗易懂的,任何人都可以迅速掌握并加入游戏——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玩家群体普遍“排斥”新人玩家的情况呢?他们的理由似乎“冠冕堂皇”:“这些新人搞不清楚游戏规则/不遵守游戏规则”。当然,老玩家提到了新人不遵守的“规则”,并非是如同手球、出界这样的“基本游戏规则”,而是“狼人杀”经过长年发展之后,在玩家群体内部产生的诸多“潜规则”。试举如下几个例子:

1. 拿到预言家必须参选警长,并且准确地向所有玩家通报自己未来两轮要查验的对象,两个对象必须一个是参选警长的,一个是没有参选警长的。如果预言家没有参选警长,或者参选警长的发言并没有遵守如上的查验逻辑,那么,即使其他玩家选择了狼人当警长,也必须是这个预言家负起游戏失败的责任;

2. 参选警长时可以伪装自己是预言家,但一旦你宣称的查验对象并未参选警长,则自动失去伪装的资格,身份要么是真预言家要么是狼人,如果是好人却因此被玩家投票出局,必须自己负责。

3. 作为女巫第一天晚上必须救人,否则被视为不为好人阵营出力,不尊重自己的底牌,不尊重本场游戏。

4. 如果在白天发言投票环节被投票出局,必须进行反驳并分析场上局势才能被当作好人,如果认命必然是狼人。

……

诸如此类的规则不仅必须在游戏过程中得到“遵守”,而更加严苛的是,玩家在游戏中也必须在尊重和认同以上这些规则的基础上进行发言——一旦有出现反对以上规则,质疑以上规则的发言,自然而然会被认为“发言不好”,身份立刻被全场做低。无数刚刚加入游戏的新玩家其实对这些内部的“潜规则”基本一无所知,就算有所了解也仅仅将其当作参考而不会亦步亦趋,也时常发表质疑此类规则的言论;而一旦在游戏中出现了这类“不遵守规则”的新人玩家,其他玩家对此的反应是非常负面的。这些新人会被认为蓄意破坏了他人的游戏体验,因此被批判、指责甚至辱骂似乎都是“理所应当”的。这样的场景在“狼人杀”多年的发展中不断上演,戾气始终如乌云般遮蔽在所有玩家的头顶,甚至在不少人看来,这种“潜规则”对新人玩家的“霸权”,是“狼人杀”不复当年之火爆的重要原因。

这些花样繁多的“潜规则”为何会产生?理论上来说,这本质是“狼人杀”玩家经过长年的游戏体验后的一种“投机行为”:因为在玩家看来,只有遵守这些规则,好人阵营才有赢面。这些所谓的潜规则本质都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经验概括:预言家担任警长可以让最能看清局势的好人掌握好人阵营的最高票数,从而在投票环节中占据优势,因此预言家必须争取警长;因为第一天晚上狼人自杀的概率极低,所以女巫第一天晚上救人是对好人阵营利益最大的选择,因此女巫必须救人;伪装身份的玩家容易造成其他玩家的迷惑,因此设定一条“红线”,突破这道“红线”的玩家必须付出代价;因为被投票出局的人最好能说清自己的身份来协助好人阵营分析局势,因此“认命”是一种绝对不被允许的行为……

而其实,这些潜规则最终都指向一个核心目标:就是排除游戏过程中的一切其他干扰因素,保证游戏的核心冲突点在于对“真预言家”的分辨,确保游戏以“符合逻辑”的理性情态进行下去。一旦有玩家在游戏中并不“趋利避害”,不以个人角色的阵营利益为驱动,那么游戏很容易陷入到敌我不明,矛盾不清的混乱之中,从而破坏所有人的游戏体验——但这一逻辑的问题在于,这些规则的“设定”并非简单明了,对于不少刚刚加入游戏的新人来说,并不能鲜明地建立这些规则与“尊重游戏,尊重自己角色利益”之间的联系。大多数玩家当然是尊重自己的角色底牌的,但在这些繁琐而潜藏的规则实在是太“防不胜防”了,他们很容易做出在老玩家看来“破坏游戏体验”的行为,因此造成了大量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根本在于,明明一个具有无限发展可能的游戏,为何要被这些“好人获胜概率最大”的“经验之谈”所束缚?诚然,如果抛弃这些规则,狼人获胜的概率可能会大大提升,但难道这个游戏最重要的目标是胜负吗?这些被“先验建构”出来,本质只是对胜利的一种“投机”的规则的大行其道,实际上是在不断呈现一种潜藏着的意识形态运作:即“狼人杀”必须、也永远要是一个“逻辑游戏”。

在这些“先验建构”出来潜规则的影响下,实际上作为一个社交派对游戏的“狼人杀”已经基本被剔除了参与者情绪、心理和语言能力的成分,而呈现如下这样的机械状态:所有人只发表和自己能否取得胜利有关的发言,然后在所有人都发言得体的情况下,最终失败的一方必然是因为发言中出现了不符合规则和逻辑的漏洞,从而被其他玩家敏锐地捕捉到,从而分出胜负双方——这也是很多玩家在强调“狼人杀”是一个“逻辑游戏”的同时,也强调这是一个“发言游戏”的原因:在他们非常理想的游戏状态之中,游戏的胜负只取决于你的发言是否符合“趋利避害”的原则。你的发言滴水不漏,那么哪怕你身为狼人,获胜也是应得的;如果你的发言不符合这一原则,那么无论你是否是好人,失败都在所难免,也必须为游戏的失败而负责。

这是一种将本可以多元发展,充分展现参与者的自由度和不同性格,以参与者获得的乐趣为第一要旨的派对游戏,转换为有直接而清晰的规则、以参赛者对游戏规则的遵守程度作为评判方式的“竞技项目”的过程:将“狼人杀”打造为一个“逻辑游戏”的办法非常简单,就是将一切超出原有逻辑的玩法和行为都判定为“非法”。一切变化和乐趣都不再重要,作为一个能够被推广的“竞技项目”,只要以判断参与者的发言是否遵守规则来判断胜负即可——就像足球的规则只是球要越过门线那样,这些“先验规则”的诞生,指向了将“狼人杀”收编并规整为一项适用于当代商业发展需求的竞技体育的目标——一种将多元化为整一,生成转换为停滞,粗粝转化为精细,选择改为独占的现代性霸权运作。

“逻辑游戏”的内在断裂和“科学主义神话”

我们似乎可以非常准确地批判将“狼人杀”改造为竞技类项目的这一“现代性霸权运作”背后的弱点:首当其冲令人遗憾的事实之一是,如果将“狼人杀”的竞技元素和胜负关系单独提取出来,以玩家是否符合“趋利避害”的潜规则进行发言作为评判标准的话,这样的竞技比赛似乎并不“好看”,观赏性欠佳。回顾这几年来各大网络平台组织的“狼人杀”节目我们可以发现,竞技性较强的比赛要么是选手过于出色,在大多数观众还未看清局势的情况下迅速分出胜负;要么是攻守双方多轮发挥都毫无破绽,进入只能依靠直觉和盲目猜测的“深推”局面,场面虽然焦灼紧张但也无趣,甚至一局长达3个小时,毫无节目效果可言。而这些综艺节目所能留下的“经典名局”,往往都基于玩家的重大失误以及未按照“潜规则”操作所造成的混乱和诡异的局面——实际上,将“狼人杀”改造成直接与胜负相关的竞技项目的目标,与将“狼人杀”比赛录制为节目效果精彩的综艺就是矛盾的,这两大诉求之间就是断裂的。如果玩家专注于竞技和胜负,比赛就不可能好看;与之相反的是,哪怕玩家失误百出,甚至完全不按照“潜规则”操作,却能够创造出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长此以往下去,本来为了推广“狼人杀”竞技的综艺节目又会被“资深”的“狼人杀”玩家所鄙夷、抛弃,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又导致了综艺节目的录制更加注重观赏性不强的竞技维度——节目越来越不好看,观众对“狼人杀”的热情越来越低,恶性循环永远不会停止。

为什么一个竞技项目在刚刚被投放入转播和综艺节目录制的时候,就能出现如此鲜明的受众层次断裂?这恐怕必须追溯到将“狼人杀”作为“逻辑游戏”这一逻辑的内在断裂。如前文所述,在“猎巫公审大会”的叙事模式下,任何角色和参与者都不可能以整体阵营的胜负为重,也不可能主动为大局做出牺牲:换句话说,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危急之下,要求每个人都严格遵守规则,纯粹以单一“理性”行事几乎是不可能的。“狼人杀”作为一个本身就是为了增强玩家对情绪和心理的控制,考验玩家对驾驭语言的能力的“游戏”“扩展包”,取了如同中世纪“广场演讲”“猎巫审判”的设计形式,它一切建构的基础都是指向前现代的:那么,在这样的叙事环境下侈谈“纯粹的理性判断”和“逻辑”,恐怕正暴露了游戏玩法与游戏内在建构在设计层面上的认识断裂:面对一个必须依靠言语修辞、情绪控制和心理素质来确保流程运行的游戏,如果所有参与者都如机器人般尊崇一个并不坚固、并不完全值得依靠的固定逻辑的话,那么这种“逻辑游戏”的可玩性和观赏性都可想而知。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玩家们通过“趋利避害”总结出一套有助于好人阵营获胜的“潜规则”之后,这类规则潜移默化地实现了对游戏本身的塑型和规训,也推而广之,实现了老玩家对新手玩家的控制与规训。本来打法丰富,局面多变的“狼人杀”,被规训为双方对跳预言家的游戏,沦为以猜测谁真谁为唯一目标,以发言好坏来评判一切的“竞技项目”——不少“狼人杀”爱好者沉迷其中的同时,也借此自重,以向新玩家介绍名词、规则与打法为名,从而实现对新手玩家强烈的控制欲望,这种对“潜规则”偏执的坚持,最终指向的甚至是法西斯式的对他者心灵的彻底规训——很多不符合“潜规则”的玩法遭到指责、谩骂甚至攻击,这不仅造成了“狼人杀”玩家圈内部不正常的敌意氛围,让越来越多的玩家选择离开,让游戏因为玩法的单一,失去剩余无几的竞争力,更彻底展现了单一性的社会思潮对人性自由发展所带来的难以抹除的负面。

我们所遇到的问题是,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同时代表玩家和资本的“看不见的手”,在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中,构建出一种“先验”的“狼人杀”比赛标准,创造这是一个“逻辑游戏”的神话,实际上这套标准无论是从外在设计还是内在规划上,都存在上个世纪以来的“科学主义神话”的机械性:对“理性”和“逻辑”毫无质疑的崇拜,对多元现状的忽视和抹除,对规范和整一的极致诉求,从而勾勒出一种乌托邦般的技术主义“未来幻景”。

如今重新评估“狼人杀”这款游戏,我们必须回归到其派对、聚会游戏的人情本质,回归其自由而多元的游戏设计内核,回到真正可以“解放”人类思维的情感和语言范畴——尽管对世间万物进行先验的科学主义结构判断的“科学主义”似乎在21世纪的学术领地已经绝迹,但它似乎依然“很有精神”地活跃于大众文化意识之中,并且与资本、消费主义合谋,继续创造着如“狼人杀”一般的社会神话:

对此,我们只有保持警觉,保持拥有一颗敏感而共情的心灵。

校对:刘威

体育有哪些功能?

运动技能名词解释:

运动技能是指通过学习而形成的有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

调节、控制着操作动作的执行,是一种动作经验而非认知经验,同时又有别于心智技能,具有物质性、外显性与展开性。可分为初级操作技能和高级操作技能两类。

初级操作技能指通过一定练习或模仿形成的仍带有明显意识控制特点的技能,高级操作技能则指经过反复练习使其基本成分达到自动化水平的技能。操作技能的掌握要通过对操作活动方式的认识与练习。

哪位高人有奥林匹克宪章全文,浏览和下载都可以

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文化生活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从性质上看,体育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体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多功能,多目标的系统。体育的功能主要包括:健身功能、功能、促进个体社会化功能、社会情感功能、教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

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其主体是人,所以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体育的功能,可以分为个体与群体的功能和总体社会功能。

一、 体与群体的功能

1、 导社会规范,促进个体化社会

社会化是指个人学习和掌握作为社会或集团成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知识、技能、倾向、情感等)的过程。社会对自己的成员都有一定的心理的、文化的要求。个体不具备符合这些要求的条件,就不能成为该社会的成员。人的社会化是贯穿人生的整个过程,是在社会环境中进行的。社会化的主要执行者是家庭、学校、集团及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

人的社会被认为是内化角色学习和获得价值的统一过程,认得社会化在于塑造健康的人格。

1.1社会化的内容:

1.1.1传授基本知识技能

新生儿没有生存的能力,需要社会对其照顾和教育。成年人也须经常进行学习和职业训练,以适应科技迅速发展的需要。

1.1.2教导社会行为规范

社会规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社会规范,用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集体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才能适应社会环境而生存,同时,社会才能稳定。社会规范可以通过教育、舆论、信念、习惯和传统对人们施加影响。

1.1.3指点生活进取目标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生活目标,其核心是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对社会成员进行影响。但由于家庭、社会对个体的指导往往会发生冲突,使人的社会化进程变得复杂和多元。

1.1.4培养适当的社会角色

社会角色,即有着特定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的人。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社会化的内容之一就是教育社会的各种角色按其应享的权利和义务,去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为社会作贡献。

1.2体育的社会功能:

在人的一生中,体育运动能实现或加速人的社会化进程,具体表现在:

1.2.1身体教育、运动教育是传授生活技能的重要手段:

体育运动的基本手段是身体练习。这些身体练习源于生活,因此,人们掌握体育中的一些身体练习方法对他们适应社会的需要是极其重要的。

1.2.2身体运动是向人们提供社会规范的场所和社会实践的模拟机会:

体育运动是一种社会文化。体育运动有其自身的游戏规则和要求,参与一项体育运动就是接受了这项运动的规则,在活动中自觉遵守游戏规则,如有违反,则将受到规则的惩处。人们的这种遵守游戏规则的行为会迁移到遵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上来。

1.2.3体育运动可以引导人们融入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体系。

体育是引导人们融入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重要手段。少年儿童体育目标的确立有助于他们今后职业的选择、家庭的建立和积极人生态度的培养。

1.2.4体育运动给少年儿童分配"社会角色",提供尝试社会角色的机会:

社会角色是指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想一致的一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在社会中,角色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与其他角色联系在一起。每个社会角色都代表有关的行为期望和规范,担当了某种社会角色,就要表现出这个角色的特征。

在体育运动中,尤其集体运动项目,个体往往担任不同的角色。如篮球运动中,有后卫、前锋、中锋的角色划分,参加运动的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爱好担任不同的角色,以实现活动的目的。

2、 体、认识、情感协同发展的功能,促进个体发展:

体育的健身功能是体育最基本的功能,这里就不在重复。体育同时具有认知、情感功能。体育能使身体、认识、情感协同发展,促进个性形成和发展。

个性即个性心理特征,是个人带有倾向性的、本质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兴趣、爱好、能力、气质、性格等)的总和。它是在一个人的生理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所以,它所表现的是个人的独特风格,每个人的个性都不同于别人的特点,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特点有时可以改变的。人格的形成过程是个性化与社会化两个过程交互作用的结果。

体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有教育的功能。Education makes people easy to govern but impossible to ensle。(教育使人易于管理,但不可能去奴役。)后半句强调个性的重要性。人不能千篇一律。体育在培养学生个性方面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无论哪一个运动项目,都有强身健体、提高认知能力、培养情感的作用。参与者的兴趣、爱好、能力、气质、性格原本就不同,体育运动能让其中的某一方面更加突出,从而形成更加鲜明的个性。我国运动员往往被认为是没有特点,没有个性,这是我国的训练体制压抑了运动员的个性发展造成的。

3、 促进集体凝聚力,实现群体协调发展的功能

群体,亦称为社会群体,泛指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具体单位。体育运动可以增加群体内部及群体之间的交流,从而消除隔阂,促进集体团结,实现群体的协调发展。如某单位参加所属系统的乒乓球赛,不光参加了其他单位交流的机会,同时,若个人获奖,他的同事也会以他为荣,集体荣誉感大大增加,增加了集体凝聚力。

二、总体社会功能

1、体育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载体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体育运动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一方面体育运动自身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社会活动介入到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的"缩影"和"焦点",浓缩和反映了社会关系,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的种种现状,能动地对社会的变革起到促进作用。体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林匹克宪章》,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总章程。第一部章程的倡议和制订者是顾拜旦。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 。主要内容是奥林匹克运动基本宗旨、原则、以及举行奥运会的有关事宜。数十年来,曾多次修改、补充,但由顾拜旦制订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 一百年来,曾多次修改、补充,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1989年《奥林匹克宪章》中译本开始在中国出版。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是1999年12月在瑞士洛桑由国际奥委会第110次全会通过的,1999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

《宪章》共有5章74条。具体内容是:

第一章《奥林匹克运动》共18条,是《宪章》的总纲。它的内容涉及国际奥委会的权力、职能、成员、会议和奥林匹克活动中的有关规定,如周期、产权、标志、会旗、会歌、格言、徽记和火炬等等。

第二章是关于国际奥委会的各项规定,包括它的组成、职责、委员资格、会议、语言和经费等等。这一章是《宪章》的十分重要的部分,因为国际奥委会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它的组成比较特殊,也比较复杂,所以规定得细一点十分必要。2002年在墨西哥会议上主要就是这一部分的修改和补充。

第三章是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这部分比较简单,因为各联合会都有它们完善的组织和章程,这里主要规定了国际奥委会和各联合会之间的关系和各联合会在奥运会组织该项目比赛的职责范围。

第四章是国家奥委会,这也十分重要,因为国际奥委会和各国或地区奥委会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而是承认和被承认的关系,因此只有符合《宪章》的要求才能得以承认。其中包括国家奥委会的职责、组成、全国协会和名称、会旗、会徽、会歌等等。

第五章以较长的篇幅对奥运会作了详细的规定,接近整个篇幅的一半,内容有5个方面:1.奥运会的组织管理; 2.参加奥运会; 3.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4.礼仪;5.仲裁。这些规定非常具体,包括举办奥运会的方方面面,这反映了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经过百年的历史已比较成熟,一切按《宪章》办事,就可以使之规范化。这在所有国际组织中恐怕也是少见的。

二.《奥林匹克宪章》的基本原则

现行《宪章》的基本原则从原来的7条增加至9条,在内容上与原来的版本有两处补充:

——第一条增加了“1994年8月在巴黎召开了第12届代表大会,这是奥林匹克百年大会,被命名为‘团结大会’。

——增加了第8条:“从事体育运动是人的权利,每一个人都应有按照自己的需要从事体育活动的可能性。”

我想这两条一是强调了1994年巴黎大会的历史意义,因为这是奥林匹克运动的100周年,大家重返巴黎来开这个会议,看到100年来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大家心情一定万分激动。最后把这次历史性会议定名为“团结大会”,正是说明100年来奥林匹克运动经过多少艰难险阻才取得今天的团结。另一条是明确参加体育活动是人的权利,这一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年发表的《体育运动国际宪章》就已有类似的规定:“确信有效地行使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每个人应能自由地发展和保持他或她的身体、心智与道德的力量;因此任何人参加体育运动的机会均应得到保证和保障。”

《宪章》的基本原则对奥林匹克主义的来源、定义、内涵及其与奥林匹克运动的关系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领导、宗旨、性质和活动范围也都作了明确规定。

从第1条至第4条是关于奥林匹克主义的条款。首先指出“现代奥林匹克主义是皮埃尔·德·顾拜旦提出的,在他的创意下,1894年6月召开了巴黎国际体育代表大会,1894年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主义是顾拜旦体育思想的核心,虽然他在生前并未就奥林匹克主义作出全面的、系统的界定与论述,但在他的诸多著作和演说中,反复阐述了他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开展奥林匹克运动的理想,顾拜旦一生为之奋斗的就是这一理想,他的理论体系和奋斗目标就是奥林匹克主义。

为了求释奥林匹克主义的确切含义,不少奥林匹克研究学者做了许多努力,终未得到经典的答案。1991年新修《宪章》对于奥林匹克主义的性质、宗旨和任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于发展奥林匹克运动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奥林匹克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指导思想。

1.奥林匹克主义的性质与任务:《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这里指的不是一般的哲学,而是“生活哲学”(Philosophy of life)。我认为,这里“life”译为“人生”更好些。“生活”是指人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活动,包括衣、食、住、行等等;而“人生”的含义较广,包括人的生存和生活,也包括人的一生。所以在这里我认为用“人生哲学”更为确当,也就是对人生的总的看法。文中在人生哲学前加了“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等限制词,这种哲学可以认为是顾拜旦继承古希腊哲学家们的教育与体育思想,也是现代社会德、智、体三育并举全面发展教育原则的体现。在这方面,顾拜旦体育思想中首先突出了体育的教育功能和人的均衡发展。

在论及奥林匹克主义的任务时,《宪章》强调了两点:一是“谋求把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合起来”,一是创造一种“在努力中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为基础的生活方式”。这里强调了体育的大文化性质,在体育、文化和教育三结合的基础上创造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必须以教育价值和基本公德为基础。这就意味着奥林匹克主义的任务是要求在全人类创造这种高尚的生活方式。这和我国提倡的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是一致的。

2.奥林匹克主义的宗旨:宗旨就是目的和意图。《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的宗旨是使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所谓“人的和谐发展”(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man),可能有两种理解:一是指体质、意志和精神的全面发展;一是指人体本身的协调发展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但这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维护人类尊严的、和平的社会。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呢?体育运动特别是公平竞赛和体育道德,归根结底是对人的尊严的维护。这一点正如顾拜旦在他的著名诗篇《体育颂》中所说:“啊,体育。你就是正义!你体现了社会生活中追求不到的公平合理,任何人不可超过速度一分一秒,逾越高度一分一厘,取得成功的关键,只能是体力和精神融为一体。”至于建立一个和平的社会,这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自古希腊奥运会以来,它总是与和平这一人类崇高理想紧密相连。新《宪章》在这里还加了一段:“为达到这一目的,奥林匹克运动独自或与其他组织合作,在其职能范围内从事促进和平的活动。这一条的补充是说明国际奥委会不是孤军作战,而是和其他合作的组织共同为实现奥林匹克理想而努力。

3.奥林匹克运动与奥林匹克主义的关系:《宪章》明确指出:“由国际奥委会领导的奥林匹克运动来源于现代奥林匹克主义。”这一条在新《宪章》中单独列为第4条,这是明确和强调了二者的关系。这说明奥林匹克主义是整个奥林匹克运动的指导思想和一切行为的准则。奥林匹克运动有很大的广泛性,它包括奥运会、大众体育、奥林匹克文化活动、奥林匹克教育和与奥林匹克有关的商业活动。所有这些活动都应该看做是实现奥林匹克主义的手段和步骤。

4.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奥林匹克运动是奥林匹克主义的实施,它的宗旨也是奥林匹克主义宗旨的具体体现。《宪章》规定:“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开展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并按照奥林匹克精神——以互相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比赛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而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以奥林匹克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使他们能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顾拜旦在他的体育思想中核心是教育,这一点在他1927年4月17日《致各国青少年运动员书》的公开信中说得很清楚:“当今世界,充满发展的极大可能,但同时也存在着危险的道德衰败,奥林匹克主义能建立一所培养情操高尚与心灵纯洁的学校,也是发展身体耐力和力量的学校,但这必须在进行强化身体练习的同时不断加强荣誉观念和运动员大公无私的精神的条件下才能做到。”这段语重心长地告诫正好说明顾拜旦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奥林匹克教育渗透在奥林匹克运动之中,也就是说一切奥林匹克运动的活动都包含着教育因素。当然,奥林匹克教育更是教育的主要方面。

5.基本原则第7条揭示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同时增加了“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五个连环,它涵盖五大洲。”这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性特点。这一条强调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活动是全球性和持续的(universal and permanent)。其实我们译为“普遍的和经常的”更符合体育活动的特点。这也就是说,大众体育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基础,而奥运会是其“最高层次的活动”,目的是“使世界上的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盛大的体育节日上欢聚一堂。”由此可见,举办奥运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三.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领导

1.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机构——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简称IOC

《宪章》第1章第1条明确规定:“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并阐明“不论以何种身份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人员或组织,都须受《奥林匹克宪章》条款的约束,并应遵守国际奥委会的决定。”这一条说明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运动范围内,具有绝对权威,并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2. 国际奥委会的职能

享有最高权力的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运动中起到哪些领导职能呢?《宪章》规定:“国际奥委会的职能是,按照奥林匹克宪章,领导发扬奥林匹克主义。这里“发扬”(promotion)译为“推进”比较更好些。为此目的,国际奥委会行使如下职权:

——鼓励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的协调、组织和发展,与国际和国家体育机构合作,落实旨在加强奥林匹克团结的举措;

——与官方的或民间的体育运动主管组织和当局合作,努力使体育运动为人类服务;

——确保奥林匹克运动会定期举行;

——参与促进和平的行动,积极保护奥林匹克运动的成员的权利,反对损害奥林匹克运动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通过适当手段推动妇女在一切级别、一切机构中参与体育运动,特别是国家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执行机构,以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

——支持并鼓励弘扬体育运动道德;

——努力在体育运动中发扬公平竞赛的精神,消除暴力行为;

——领导反对体育运动中使用的斗争,参与国际反毒品斗争;

——取旨在防止危及运动员健康的措施;

——反对将体育运动和运动员滥用于任何政治或商业目的;

——鼓励体育组织和公共权力机关尽全力保障运动员的社会和职业前途;

——鼓励发展大众体育。大众体育是高水平体育的基础,而高水平体育又有助推动大众体育的发展;

——督促举行奥林匹克运动会使有关机构对环境问题予以认真关注,鼓励奥林匹克运动对环境问题的认真关注并取措施,教育一切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人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支持国际奥林匹克学院(IOA);

——支持致力于奥林匹克教育的其他机构。

以上15条职能显而易见,它们包括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方方面面。总之,凡是奥林匹克的一切事务都在国际奥委会的管辖之内,别人无权干涉。只有这样高度集权的国际组织,才能有力地把奥林匹克运动推向全世界。

3.奥林匹克运动的成员

奥林匹克运动有哪些成员组成,我们通常称为三大支柱,即国际奥委会(IOC)、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IF )和国家奥委会(NOC),其实这些组织的下属机构,都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成员。《宪章》规定;“除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外,奥林匹克运动还包括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国家奥委会、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俱乐部,以及属于这些组织机构的人员,特别是其利益构成奥林匹克活动基本因素的运动员,还有裁判、教练员和其他体育运动技术人员。奥林匹克运动还包括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其他组织。

国际奥委会除承认上述组织外,还承认一些洲际的区域性体育组织或世界性的体育组织。

《宪章》特别指出:“以种族、宗教、政治、性别或其他理由对某个国家或个人的任何歧视都与奥林匹克成员的身份不相容。”

这一规定有利于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化发展,而且对于我国处理两岸问题有现实意义。

4.奥林匹克运动的具体规定

——国际奥委会与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的定期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

——国际奥委会原则上应每8年召开一次奥林匹克代表大会;

——奥林匹克团结基金会的目的是向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特别是最需要帮助的国家奥委会提供援助;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个人或团体竞赛项目中运动员之间的比赛,不是国家之间的比赛。包括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每4年举行一次;

——奥林匹克周期是指从本届奥林匹克夏季奥运会开始,直到下届奥林匹克夏季奥运会开幕止连续4年的时期。从1896年第一届算起,如因故不能举行,届数照算顺延。这是继承了古希腊奥运会以“奥林匹亚德”(Olympiad)为纪元的传统。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国际奥委会的专属财产,国际奥委会拥有一切权利。举办奥运会取得的全部收益必须用于发展奥林匹克运动和体育运动。

——奥林匹克标志代表五大洲的团结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它由单独使用的五个奥林匹克环组成,可以是一种颜色或几种颜色。规定为蓝、黄、黑、绿、红。从左到右互相套接。蓝、黑、红环在上,黄、绿环在下。

——奥林匹克会旗为白底无边,中间是奥林匹克标志。图样和比例应与1914年巴黎代表大会上顾拜旦赠送的相同。

——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Altius,F ortius)是国际奥委会对一切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人们的号召,鼓励他们本着奥林匹克精神奋进。

——奥林匹克徽记是把奥林匹克五环与另一种独特成分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整体设计,必须提交国际奥委会批准。我国称为奥运会会徽。

——奥林匹克会歌是国际奥委会1958年在东京举行的第55次全会上通过的歌曲,其乐谱存放于国际奥委会总部。

(以上产权均属国际奥委有。《宪章》附则对此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

——奥林匹克圣火和火炬:圣火必须经国际奥委会授权在希腊奥林匹亚点燃,奥林匹克火炬是用圣火点燃的火炬或其复制品。国际奥委会拥有圣火和火炬使用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