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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比赛规则 处理_对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的运动员或教练员禁赛多久

tamoadmin 2024-08-19
1.比赛安全责任书2.游泳比赛 秩序册3.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4.青岛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竞赛的宏观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体育运动

1.比赛安全责任书

2.游泳比赛 秩序册

3.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

4.青岛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违反比赛规则 处理_对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的运动员或教练员禁赛多久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竞赛的宏观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第三条 体育竞赛项目由院体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展新的体育竞赛项目,必须报经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并审核确定该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和竞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方能批准举办该项目各级体育竞赛。第四条 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第二章 竞赛和审批登记第五条 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育竞赛,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第六条 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统一审批、制定第二年体育竞赛,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或经审批机关授权的单位管理和组织实施。第七条 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为“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四)拥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五)已经确定体育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第八条 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办人应当向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等;

(二)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第九条 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请书必须于举办该项体育竞赛前两个月提交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包括体育竞赛名称、主办单位名称和承办单位名称等;

(二)举办体育竞赛的宗旨;

(三)经费的来源和用途;

(四)该项体育竞赛的筹备实施方案等;

(五)体育行政部门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跨行政区域举办的体育竞赛,申办人必须到比赛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并由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体育竞赛的名称必须与竞赛的实际内容一致。非经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体育竞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十二条 体育竞赛需要办理治安、工商、卫生、税务等其他审批手续的,申办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经批准登记的体育竞赛,变更竞赛时间、地点、组织形式或撤销该体育竞赛,必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原审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或撤销。第十四条 申请举办综合性运动会的申办人还应当遵守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综合性运动会的规定。第三章 竞赛管理第十五条 体育竞赛实行督察员制度,督察员由院体育行政部门派出,负责监督检查全国各项体育竞赛的赛风、赛纪和裁判员执法中的有关情况。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的督察员也可以由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派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六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办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能:

(一)监督申办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二)监督申办人遵守有关体育竞赛的法规;

(三)监督申办人依据审批登记中载明事项和条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第十七条 参加体育竞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遵守国家对体育竞赛的有关规定,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弄虚作、徇私舞弊,严禁利用体育竞赛进行活动,违反者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 体育竞赛的申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该体育竞赛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的处罚:

(一)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行为;

(二)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

(三)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比赛安全责任书

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安顺市人民

贵州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镇宁自治县人民

安顺市体育局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田径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在中国贵州镇宁县举行。

发令时间:上午8:30。

四、竞赛项目

1.男、女半程马拉松(21.05km)。

2.男、女半程马拉松接力(21.05km)。

3.男、女迷你马拉松(4km)。

4.老年健步行(2km)。

五、比赛路线

(一)半程马拉松(21.05km):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起点→红星大道(折返)→南北大街→县公安大楼→万祥大酒店→白马大桥→祝英哨→洋湾→黄果树迎宾大道→红岩路→屯堡酒店→北斗公路→黄果树牌坊→税务大楼→演艺大厅→红岩路→迎宾大道→黄果树牌坊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接力(21.05km):同半程马拉松比赛路线。

(三)迷你马拉松(4km):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起点→红星大道(折返)→南北大街→万祥大酒店终点。

(四)老年健步行(2km): 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起点→红星大道(折返)→南北大街→新东门终点。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年龄、组别要求:

1.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1999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接力项目年龄限13周岁以上(2002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3.迷你马拉松项目参赛年龄限10周岁以上(2005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4.参加健步走项目参赛年龄限50周岁以上(1965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运动员食宿:

赛事组委会可帮助联系入住宾馆(宾馆收费标准,请在赛事官方网站上查询),食宿费自理

(四)报到时间:9月25日8:00至22:00

(五)报到地点:镇宁县文化活动中心,报到时领取号码布、纪念牌、芯片、《参赛须知》等参赛物品

(六)各参赛运动员(队)交通费、比赛期间伤病医疗费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竞赛规则。

(二)半程马拉松接力由四名运动员分别跑完5公里、5公里、5公里、6.05公里。每名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衫跑完全程,并在20米长的接力区内完成号码衫交接,未佩戴号码衫跑完全程的队,取消成绩和名次录取资格。

(三)比赛检录:9月26日上午6:30-7:30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上午8:30一次鸣枪同时起跑。

(四)起跑顺序:男子半程马拉松接力、女子半程马拉松接力、男子半程马拉松、女子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男子组、迷你马拉松女子组、老年健步行的先后顺序排列。

(五)关门距离和时间限制: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进行交通管制。起跑至关门时间到后,各路段恢复正常交通。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关门时间未跑完对应的距离者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者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终点处。

(六)半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接力比赛用电子芯片计时,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大会确认的计时芯片,计时芯片与号码布同时发放。计时芯片收取押金每人100元人民币,赛后请到芯片回收处交还计时芯片,退回押金。如芯片发生丢失或损坏,押金不退还;非大会指定的芯片,将予以没收。

(七)所有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接力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完成比赛后均可凭两块完整的号码布到指定地点办理半价游览黄果树事宜,并可登录赛事查询打印成绩证书。

(八)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九)饮用水站

1.用水站设置:4公里(迷你马拉松终点)处2个、5公里处1个、7公里处1个、10公里处1个、13公里处1个、15公里处1个、18公里处1个、半程终点2个。

2.饮水站设置:起点10个、2.5公里处1个、4公里(迷你马拉松终点)处2个、5公里处1个、7.5公里处1个、10公里处1个、12.5公里处1个、15公里处1个、17.5公里处1个、20公里处1个、半程终点6个、老年健步行终点1个。

3.喷淋设置:组委会在16.5公里和18.3公里处设置有喷淋站为运动员降温。

4.厕所设置:起点4个、老年健步行终点1个、迷你马拉松终点2个、5公里1个、10公里1个、15公里1个,半程马拉松终点4个。

(十)对违规违纪的规定与处罚

为严肃赛风赛纪,倡导公平竞争,组委会将对起点、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并对违规违纪作如下规定:

1.虚年龄报名的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跑的;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含)以上芯片参加比赛的;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的;

4.起跑时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退出赛道的;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7.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对出现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作如下处罚。

·对违反规定情形之一的组委会一律取消其参赛成绩和名次。

·对违反1、2、3、4、6款规定的:

A、组委会取消其参赛成绩、名次和两年内不准参加黄果树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的处罚;

B、 组委会将处理结果在本赛事官方网站上公布;

C、 在组委会完成处罚工作的基础上,中国田径协会还将给予以下处罚:

a、向全国各马拉松组委会下发通知,两年内暂停该参赛者(包括被冒名顶替参赛者)参加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或批准的其它马拉松赛事;

b、处罚期满后,如该参赛者(包括被冒名顶替参赛者)再次出现违反赛风赛纪的问题,将终生取消其参加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或批准办的各马拉松赛事。

八、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除在老年健步行、迷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比赛终点各设置1个医疗点外,沿马拉松路线每5公里设立一个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公里处设置二名医疗志愿者、一名医疗救护人员维护比赛秩序和协助医疗救护。在比赛过程中,每个参赛者应根据当时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出现心力不支等状况,应及时退出比赛,以防发生意外。

九、保险

每位参赛者须自行购买保险,大会组委会另为每位参赛者提供一份从起跑至比赛结束的人身意外保险(详见运动员参赛须知)。

十、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

男、女前八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获前三名的运动员,奖金要待尿检结果出来后打到运动员指定账号上,)证书和奖牌一枚;男、女前三名运动员各颁发奖杯一座。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全程的运动员赛后可到本赛事打印成绩证书。

(二)半程马拉松接力

男、女前八名运动队,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证书(前三名的运动员各获奖牌一枚);男、女前三名运动队各颁发奖杯一座。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接力的运动队可到指定地点办理半价游览黄果树事宜,并可登录赛事查询、打印成绩证书。

(三)迷你马拉松(4公里):迷你马拉松男女组前3名各发奖杯一座、奖牌一块,第1至第8名运动员分别发给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证书,第9名至108名可获鼓励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0元。

(四)获本次比赛前8名的半程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接力运动员可免费游览黄果树并于9月26日中午12:00参加组委会的答谢酒会,另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全程的半程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接力运动员凭两块完整的号码布均可半价游览黄果树。

十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一)中国田径协会为赛区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部分裁判员。

(二)其他裁判员由贵州省田径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当地组委会选派。

十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贵州镇宁黄果树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游泳比赛 秩序册

比赛安全责任书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比赛安全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比赛安全责任书1

 一、比赛前由各校负责人带领参赛人员到比赛地点,不得迟到。

 二、离校期间各参赛人员的安全由该校带队人员负责。赛事期间请尊重裁判判决,不得在场馆内寻衅滋事,严禁打架斗殴,如果在比赛进程中出现裁判误判的状况,可以向赛事总裁提出抗议,各院校带队负责人将于总裁共同决议,必须服从最终决议,不得影响比赛进程。

 三、各校负责人必须按时将各校的参赛费用提交给赛事举办方,不得拖欠拒交。

 四、赛事承办方在购买奖品,预定场地,购买比赛用球之后必须留有收据,各校参赛人员和负责人如对费用去向有疑义可以查看收费单据。

 五、参赛人员因非正常原因离开比赛场地并影响比赛进度的自动视为弃权。不得提出抗议。

 各校负责人签名:xxx

 xx.xx.xx

比赛安全责任书2

 自20xx年3月始崂山区育才学校初中部第三届“校长杯”足球联赛将会开始,联赛为期两个月,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参赛队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协议方可参加训练和上场比赛: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有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活动参加人员认同以下几点并完全自愿参加:

 1、训练和比赛期间,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教练或学校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2、参加训练前个人必须向球队领队、裁判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3、凡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球队组织纪律,如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双方负责,教练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校为确保训练安全,并组织每位参加队员投保,参加人员如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配合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崂山区育才学校校园足球教练和学校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崂山区育才学校教练或学校已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

 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

 本责任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一式一份,家长签字后由学校保存。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同意参赛

 参赛队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崂山区育才学校

 20xx年3月1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3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我院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将举办20xx年新生篮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为爱好篮球的同学们提供交流的平台。为让本次活动能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以保证这次系篮球赛顺利进行。

 一、在比赛开始之前,请所有参赛队员做好热身准备,避免肌肉拉伤,抽筋等情况发生。

 二、比赛至始至终服从裁判的判罚,不得谩骂、侮辱、殴打裁判,否则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者按校方规定给予处分。

 三、服从主办方要求划分各班级啦啦队成员区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口角冲突,发生冲突将给予技术犯规严重者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四、比赛中因激烈的身体对抗难免造成碰撞、拥挤、摔倒甚至扭伤的情况,觉得身体不适的,应立即退出比赛,不允许带伤坚持,比赛中有任何出血情况,不允许继续上场比赛。

 五、规范换人顺序,保证“一上一下”,所有场上队员必须是本系本年级的同学,不允许作,如有发现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六、坚决杜绝球场暴力,严禁打架斗殴,有煽动情绪、带头肇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不允许患有疾病的同学参加比赛,不允许有较多病史的同学参加比赛。

 八、各参赛队建议自备受伤护理工具,如云南白药等,若有球员受伤,及时给予救治。

 九、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主办方将不承担责任,请参赛球员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我已阅读完“建工杯”篮球赛安全责任书,并承诺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执行。

 队长签名:

 电气学院体育部

 20xx年10月

比赛安全责任书4

 根据"中国体育**杯"20xx年xx市中学生足球联赛通知精神,及20xx年日照市中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并按照开发区宣传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足球队队员将于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7月15日进行校内外集中训练和比赛,训练及比赛取学生及家长自愿参与办法,届时,来回学校的交通安全由家长责。

 训练时间:7月6日——7月13日,15::00——17:30

 比赛时间:7月14日——7月10日,8:00——18:00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xxx开发区中学

 20xx年7月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5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____________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XXX小学(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6

 为了确保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比赛能够在公平,公正,健康的环境下顺利进行,经参赛球队共同商定,决定签署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书。我们一致同意:

 1、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由各专业组成球队,一致同意志愿参加并承担参赛费用。球队队员均都进行了身体检查,我们保证本队球员身体健康,具有参加本次赛事的身体条件。因健康或身体原因在比赛中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由队员本人自行承担。

 2、我们已经对本球队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了体育道德教育,赛风赛纪教育,运动员个人素质教育。我们将以积极严肃的比赛态度和公平竞争的比赛精神参加每场比赛,切实维护赛事的公正性,纯洁性以及赛事的完整性。比赛中我们球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绝对服从主办方统一安排和管理,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杜绝运动场和任何一方争执。如有发生违规现象,我们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我们将严格遵守赛事各项规定及章程。对于违反竞赛规定和竞赛章程的任何行为和过错,自愿接受主办方各种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处罚。

 4、我们确保队员比赛过程动作文明规范,遵守赛事相关规定,我们自觉禁止各种恶意伤害动作。主办方有权对任何恶意犯规或恶意伤害动作和行为进行处罚和追加处罚。造成对方意外伤害的,由伤害实施者承担责任。

 5、我们承诺并确认:本次赛事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各个参赛球队均应为参赛队员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各个参赛队员均清醒的认识到足球比赛的危险性并能承受此活动带来的意外伤害。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均无条件承诺:在参加本次比赛过程中,因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导致本人或他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受到意外损害,其相关的法律后果都由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全部承担,与本次赛事的主办方无任何关系。活动运作者也不承担任何民事及刑事责任。

 6.对于给受害方造成永久性伤害的施害方应独立承担一切后果,且无条件禁赛,施害方禁赛期间,施害方所在球队禁止添加新的球员,直到禁赛结束为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运作者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组织比赛是为系部新生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比赛平台,在组织,运作赛事及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出现各种问题,杯赛组织者只负责协调,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7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xxx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七一剑南路小学(盖章)

 20xx年4月2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8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传媒学院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团委学生会策划并组织了本次迎新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促进各专业间学生以及新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特举办本次活动。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份安全责任书,望广大球队队员准守。

 一、比赛承诺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凡参加本次“迎新杯”足球比赛的人员(含活动发起人或领队)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1.足球活动是一项对体能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体能及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活动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责任。

 2.足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保护装备,因个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比赛期间(比赛开始起到比赛结束),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交以及所需要的后勤保障(不含医疗保障)。

 4.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队长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5.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6.足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7.参赛球队所有人员队员必须服从裁判指导,遵守比赛秩序,文明比赛,不打架斗殴。否则,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社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为本次足球赛能顺利进行,诚挚要请11级和0903班辅导员到现场观看,以及监督比赛过程。

 二、个人承诺

 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系“迎新杯”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无第4条所述之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足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迎新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三、球队承诺

 由于足球运动是项集体运动,参与方是以球队为单位,所以本次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与参与此次比赛的球队负责人签署上述协议后,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受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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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

第二届大会游泳比赛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大学

协办单位: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大会组委会名单……………………………………………………………2

二、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2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2

四、比赛组织机构名单…………………………………………………………3

五、裁判员名单…………………………………………………………………3

六、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5

七、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8

八、各代表队名单………………………………………………………………12

九、竞赛日程……………………………………………………………………23

十、竞赛分组名单………………………………………………………………26

十一、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最高纪录……………………………………………45

十二、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47

十三、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49

十四、参赛人数统计……………………………………………………………51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52

大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彭智勇

主 任:钟 燕 舒立春

执行主任:夏 蒂 胡 红

副 主 任:夏思永 肖 钢 罗 韵

委 员:夏思永 龙 周 许定国 黎国庆 申存在

袁 毅 冯江涛 唐建忠 龙 震

贾 勇 刘黎明 周平远 肖宇翔 张庆建

刘 全 袁 草 傅家林 余 良 赖德云

曹 勇 孟 胜 秦 誉 张 俊 肖素华

张 龙 陈居奎 龙 勇 苟洪杰 王启林

郑应生 朱敬宇 蔡其帜

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夏 蒂

委 员:胡 红 张淑娟 蔡 渝 苟 明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 任:肖 钢

委 员:夏思永 邵洪范 张淑娟 蔡 渝

比赛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龙 周

办公室副主任:李 勇

成 员:张 鹏 邹惠荣

宣传组组长:刘世翔

成 员:张 雄

竞赛组组长:张淑娟

成 员:吴学娇 谢 丹

场地组组长:马 俊

成 员:喻先哲 邹光弟 谭维先

奖品组组长:邓经蓉

成 员:匡静梅

保卫组组长:王建卉

医务组组长:赵 禾

重庆市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罗加冰

副总裁判长:王志修

副总裁判长:冯 杰

计 时 长:马维琳

副计时长:余智勇 韩嘉麟

裁 判 员:黎 伟 宋晓洪 邹承伟 邓 聪 陈祥川

柯伟超 林 坚 尹志平 宋瑞林 陈铭琦

陈铭聪 李巧莉 黎昌杰 周 青 蔡 玲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林 莉

裁 判 员:程 鑫 文贤俊 黄金华 白砚吉 陆源康

林婷香 王兴才 吴劲松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向 东

裁 判 员:胡显云 纪光建 文贤俊 杨 波 李巧丽

马明兵 李迎祥 涂 强

技术检查:董 科 林德云 邹桂芳 赵 平

检 录 长:冉 锋

副检录长:李明松

裁 判 员:谭漫丽 陈俊丽 程智彬 赵 伟 孙亦航

发 令 长:马 俊 颜 晓

裁 判 员:王建华 李 斌

编排记录长:赵 梅 曾 争

裁 判 员:吴学娇 肖 婵 谢 丹 徐 艳 张晓梅

常 欢 彭仁兰

宣 告 员:赵婉如 李欣钰

 

重庆市第二届大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6日至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二)女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六、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组别

甲组:普通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含运动系)

丙组:高职、高专院校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二届大会竞赛堆积总则》第十条规定的参赛条件。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可报领队1至2人、教练员1至4人,男、女运动员各12人。每队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三)甲组学生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学生只能参加乙组比赛。若接力项目中有1名乙组学生,则该接力队视为乙组。

(四)各单位必须在9月20日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处网站完清参赛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备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年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各项目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的项目一次性决赛。其它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甲组、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8名颁发奖牌。

(二)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6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6分别按9、7、6、5、4、3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6颁发奖牌。

(三)打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9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用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注明运动员参赛组别,于2008年9月10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 真 号:65102594,联 系 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 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2.各单位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9月26日上午10点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并于10:30点召开领队、教练员与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500元、“抵押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三、仲裁、裁判

仲裁、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十四、经费

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90元人民币)。

十五、其它

(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协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6—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游泳)及其它普通中学。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并已在市学生体协注册者,方可报名参赛。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未能入选所在“试点校”代表队的初中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报名参赛。由“试点校”初中毕业升入“试点校”高中的运动员,不在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或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10人。未入选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记名次、不计算团体总分。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各参赛单位务必9月12日前完成运动员的重庆市员网络注册,未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注册卡参赛,请携带和学生证备查。

(五)游泳“试点校”必须组队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除50米以外其余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十、录取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合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试点校”取并列名次。团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

(二)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三)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若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打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2队;个人每单位评选2名运动员(男、女队各评1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归还申诉费。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代表队将报名表(加盖派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体检证明章)于2008年9月10日前分别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 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 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08 年9月26日 下午2:30在重庆大学(A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交纳竞赛费、保证金、注册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9月26日下午3:00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二)每人缴纳参赛费50元。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学校体育竞赛中的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抵押保证金”5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运动队,运动会结束后,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组委会对举报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十五、其他

(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日程参考表

2.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各代表队名单

重庆大学(重大)

领队:许定国

教练:邹桂芳 赵 平 冯 杰

男队:刘 炜 李恒毅 石 凯 王世琦 姜 锐 夏诗贤

林 尧 伍 佳 姜 腾 陈 静 王力夫 陈劲帆

刘 阳

女队:马丽莎 高 澍 段晓婕 樊俊苏 陈 凝 胡 倩

王月玥 丁 岚 陈希沁 林 然 梁 善

西南大学(西大)

领队:夏思永

教练:沈建伟 禹 文

男队:崔泽华 穆 彪 韩宏静 张 文 何怡波 谢 忱

王 逸 林 翔 罗 潇 李凌睿 黄嘉良 龙彦宇

女队:陈 洁 毕 茜 陈羽丹 熊 洁 赵 臣 徐在爽

张耀宇 刘玉玲 王 熹 张晓莹 莫言肖雪

西南政法大学(西政)

领队:黎国庆

教练:王 刚 秦 萍 兰 俊

男队:王 跃 毛 健 陈 鎏 施昆鹏

女队:潘诗桦 陈 晓 陈菁菁 王春晓 刘妍君

粟 果 王 上

重庆交通大学(交大)

领队:申存在

教练:周菲菲 张元阳

男队:庄家智 周 伟 张 聪 苏 澎 林慧东 马 青

易 晼 黄多巍 蒋 帅 张万辉 袁 晓 刘 丹

女队:周文杨 张望舒 张晓晨 王 璨 刘 彤 周 晰

马 璐 邵婷婷 何雷蕾 陈维逸

重庆工学院(重工)

领队:袁 毅

教练:路 毅 宋成刚 徐 缙

男队:刘 沁 陈天龙 周君相 王 曦 王 昊 刘 宇

韦龙庚

女队:夏 莹 刘浩文 吴 杉 王梦旎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电)

领队:冯江涛

教练:徐 然

男队:胡余加 王 鹏 周 诚

女队:潘静怡 马丽丽

重庆文理学院(文理)

领队:唐建忠

教练:胡旭东

男队:蒲俊龙 万 波 何光银

女队:王佩瑶 靖 莹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师涉外)

领队:龙 震 贾 勇

教练:谭 娟 张又匀

男队:张 磊 吴海云 孙为宜 将 立 冉 杰

女队:李丹洁 周芸芸 王 雪 王 甜

重庆三峡学院(三峡)

领队:刘黎明

教练:张德东

男队:王博宇 吕书华 程萩林 肖兴华 李 显 赵子渊

史雨林 杨百川 李 阳 陈厚同 蹇友山 姚 君

女队:魏妍君 江游云珂 胡 颖 陈 晶 盛莹翀

重庆医科大学(重医)

领队:周平远

教练:江 瑞

男队:邱 实

西南大学育才学校(育才)

领队:肖宇翔

教练:郭 翔 黄 可

男队:李 华 周林杰 范 蒙 李阳杰 刘 福 焦 洋

女队:张圣昆 纪 坤 郗 茜 王 姗 卢婷莉 张毓珈

王 楠

重庆邮电大学(重邮)

领队:张庆建

教练:张 文 王燕妮

男队:高小建 李小兵 吴成光 黄 威 陈 发 吴智强

周 利 罗 毅

女队:王 丽 韩蒙蒙 颜 希 罗玉俊 谭婉珏 袁永英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专)

领队:刘 全

教练:梁 余

男队:韦宝其 陈继刚 杨建设 谢承君 赵江涛 石恒源

李志林 李 泽 蒋洪波 张 驰 林 森 门宏伟

莫 雷 沈敏强 柯 源

女队:程凌希 金 鑫 侯黎琳 马昊莹 石秀梅 林闰雨

黄 玥 陈文婧 周庆丰 钟固君 戈小怡 蒋 倩

张学勤

长江师范学院(长江)

领队:袁 草

教练:胡朝文

男队:李 俊 龚 宇 田兆均 吴双双 杨 文 刘家宏

严健铭 龙大林

女队:张 玲 田 慧 陈小琴 钟 密

重庆工商大学(工商)

领队:傅家林

教练:周瑞勤

男队:张 琨

女队:倪 梦 崔 璨 刘婧杪 胡瑜婷 鄢涵月 叶文嘉

邱 枫 魏意超 周正芳媛

四川外语学院(川外)

领队:邵洪范 杨 焱

教练:胡晓洋

女队:苏小亨 钱梦仑 朱 珠 王抒忆 杨婉屏 高思语

李漪星 郭 霄 卢 雪 万 姗 杨露美

重庆铁路中学(铁中)

领队:余 良

教练:朱 毅 史 岚

女队:秦 璇 鲁思雨 龙 婧 李含谞 姚佳男 刘雨岑

魏梦逸

男队:粟相瑞 张茂森 刘 灿 李雪飞 黄秋雨 胡思陵

魏钰鳞 侯 熙 刘昱莆

北碚朝阳中学(朝阳)

领队:赖德云

教练:赖德云

女队:杨雅琦 叶 子 邓如冰

重庆八中(八中)

领队:曹 勇

教练:曹继生

女队:郭 帅 王 莹 杨 曦

男队:段智毅 郭竞翔 张逸飞 周嘉西 陈镜行 孙 潇

唐皇斯墨 郭 晋 刘传琦 程一叶 秦 阳 郭世俊

禹嘉星

重庆七中(七中)

领队:孟 胜

教练:李智敏

女队:龙梦涵

男队:冉自翔 曹 圣

沙坪坝实验中学(沙中)

领队:秦 誉

教练:周云奎

女队:谷巧雯

南岸区十一中(11中)

领队:张 俊

教练:张 箭 李 荧

女队:李梦渝 师钰芳 杨 蕃 陈 晨

男队:王裕华 刘立峻 王 希 童思然 蒋钰井 李冬旭

重庆南开中学(南开)

领队:肖素华

教练:夏 希

女队:王 曦 李青来 徐心怡 李 煜 程冰倩 刘莉琳

赵巧一 陈晓宇

男队:张鸿潇 李牧鸿 温云麟 周健冬 周微涵 李天洋

张 涵

杨家坪中学(杨中)

领队:张 龙

教练:陈锐颖 张 杰

女队:洪媛媛 赵梦佳 项梅竹 王唯劲 杨 萍 曹潇双

陈胡一诺

男队:许云松 王锦豪 湛 棋 刘洋珂 周逸飞 叶光鑫

刘同越 蒙昌浩 陈 功 熊天宇

重庆市江北中学(江中)

领队:陈居奎

教练:张 薇

女队:孟偲琪 刘 蓉 刘俊丽 徐宁一 张敖倩 杨煜茁

杨耘伊 谭思思 胡悠悠 李彤彤

男队:杨汉迪 谭永豪 罗健兴 景秀山 陈彦志 马茂原

唐成超 李立仁 张天齐 李新霖

重庆清华中学(清华)

领队:龙 勇

教练:王庄媚

女队:杨露丹 王榕基 王培颖 刘 欢 龙晓蒂 张君秋

高红瑶 向润开

男队:郑 凯 彭罡益 连 浩 刘 奇 张健伟 王先成

张 茂 徐幸昆 姚正鑫 翟纯康

巴蜀中学(巴蜀)

领队:苟洪杰

教练:陈方圆

女队:郑梦璐 周可为 熊佳丽

男队:胡夏蒙

重庆市六十八中(68中)

领队:王启林

教练:赵丽娜

女队:孙储梦 方唯扬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渝教)

领队:郑应生 朱敬宇

教练:韩祖蓉

男队:郑潘博洋

重庆市涪陵第五中学(涪五中)

领队:蔡其帜

教练:夏林平

男队:袁玺超

西南师大附中(西附)

教练:张 箭

男队:宋英豪

 

个人参赛名单

侯伯伦 男 南岸区十一中

刘倬佑 男 重庆一中

夏欣辰 女 重庆一中

吴 俊 男 重庆一中

刘礼仪 女 重庆一中

吕秋玥 女 重庆一中

殷嘉奇 男 重庆一中

卢九一 男 重庆一中

陈远航 男 重庆一中

第二届大、中学生游泳比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

推荐先进集体:1、

2、

3、

推荐本队先进个人:1、男队员1名

2、女队员1名

学校: 领队签字:

注:1、先进集体大学组可推荐3个队,中学组可推荐2个队。

2、先进集体只能推荐他队,凡推荐本队的为无效票。

3、请将本推荐表于9月29日上午9:30前交编排记录组。

青岛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一、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

不会被禁赛。可以喝,这个饮料并不是,一般都是喝高糖分的葡萄糖。红牛组方更适合运动员和体力劳动者,补充能量、电解质和水分,兴奋中枢神经。红牛中含有,目前已经被列入世界反机构的违禁药物候选名单,没有最终列入,所以可以喝的。

法律依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在协会章程中规定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的团体标准、奖惩措施、信用管理、反工作等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十九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第四十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反职责,积极配合反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检查调查等工作,取措施防范风险隐患,在管理权限内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二、什么样的跑者会终身禁赛

1、 以虚年龄报名的;

2、隐瞒身体疾病的;

3、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区起跑的;

5、不按规定发令时间抢跑出发的;

6、运动员的教练员、经纪人乘任何车辆进入赛道的;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比赛路线,绕近道或途中插入、乘坐交通工具后进入赛道的;

8、比赛中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9、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赛后物品的;

10、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12、比赛期间谩骂、打架、滋事的;

13、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此外,中国田协将严处选手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等情况,视情节严重,首次由赛事组委会公告违规者名单,并视情给予其禁止参加该赛事1-3年或终身禁赛的处罚。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竞赛活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竞赛,是指以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育运动项目及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为内容的综合性或者单项体育竞赛活动。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下列体育竞赛适用本办法:

(一)有报名费、门票或者广告等收入的;

(二)利用自有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

(三)接受捐赠或赞助的。第四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体育竞赛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体育竞赛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卫生、税务、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体育竞赛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举办体育竞赛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举办体育竞赛,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向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登记。第六条 举办全市性(含跨区、市)的体育竞赛,由市体育行政部门登记。

举办本区(市)的体育竞赛由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登记。第七条 举办国际和全国性、全省性的体育竞赛,除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外,举办人还应当向市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 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三)有与竞赛项目和竞赛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有竞赛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举办人申报体育竞赛,应当于竞赛举行3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举办人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三)竞赛场所使用意向书;

(四)竞赛器材和设施的情况证明;

(五)裁判员的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六)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七)体育竞赛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报告;

(八)体育竞赛的安全和医疗保障措施及急救方案;

(九)举办体育竞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经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举办射击、射箭、航空、热气球、武术、拳击、散打、赛车、蹦极、马拉松以及其他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体育竞赛项目还应当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十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准予登记的,发给体育竞赛登记证明;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举办体育竞赛需办理治安、消防等手续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体育竞赛经登记后不得随意变动。举办人因故确需变更竞赛的举办主体及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或者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于竞赛举行1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第十三条 举办人因故需取消竞赛的,除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外,还应当依法清理有关的债权债务,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竞赛活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体育竞赛举办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第十五条 实行体育竞赛督察员制度。

督察员由市、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派出,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在本辖区内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中的赛风、赛纪和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有关情况。第十六条 参加体育竞赛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保证公平竞赛。

严禁使用、弄虚作、徇私舞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第十七条 体育竞赛经准予登记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接受赞助和收取报名费。第十八条 举办一般性体育竞赛,其门票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举办重大、特殊体育竞赛的收费实行定价,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报物价部门核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举办体育竞赛,收取费用的,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办理收费许可证。第十九条 举办募捐性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将经费收支预算报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举办募捐性体育竞赛的收入,除按照已备案的竞赛经费收支预算支付必要的成本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

举办社会募捐性体育竞赛,应当经民政部门批准。